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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22-05-11点击:
  5月10日下午,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在市行政中心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江峰,副市长阮顺富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警醒,提高“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扎扎实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会议要求,要全面起底,坚持城镇全覆盖、行业全领域、建筑全方位、问题深层次,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聚焦房屋安全、建设安全、使用安全、场地安全四大隐患,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全面摸清底数。要重拳整治,处置好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增量”,针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精准到户、铁腕治理,做到即知即改。要闭环监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着眼标本兼治,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建房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动员群众支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要狠抓落实,严格落实部门责任、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切实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据了解,此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与第三次全市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城镇危房解危三年行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行动同步推进。整治工作将以各镇(街道)为单位,针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建房开展,其中,城镇建成区、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三层及以上、用于生产经营、人员集聚、改扩建等四类房屋为重点整治对象,尤其关注具有浅基础、空斗墙、多孔板、无立柱、无圈梁等特征的砖混结构自建房,主要排摸自建房私搭乱建、年久失修、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破坏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各类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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