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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时间:2017-11-29点击:
本网讯(通讯员蔡占记者陈倩)在11月24日下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与筹款工作会议在市委党校,和2018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城乡居民全面开放。
2018,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900元,其中个人缴费310元,财政补助590元。付款时间集中在2017年11月25日至12月20日。在缴费集中参加缴费期的城乡居民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每年,市民咨询到新生儿的保险事宜,具体的规定是这样的:在家庭成员投保的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的前提下,由其近亲属证明新生湖口的城乡医疗保险手续的城市中心,当年度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后90天;婴儿,证明为城乡医疗保险手续的城市中心,当年度医疗保险待遇从次月支付享受。
其他超过规定付款期限要求保险的,按照年度标准支付。政府不得补贴(即个人支付900元)。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自缴费月份起享受第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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