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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新添两项团体标准

时间:2022-09-19点击:
  9月16日上午,台州市工商联、临海市纪委市监委、临海市委统战部、临海市工商联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清廉民营企业建设通用要求》《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评价规范》两项团体标准,通报临海近年来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相关情况。台州市工商联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李光辉,临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潘江波,临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敏娅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清廉民营企业建设通用要求》及《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评价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均由台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和临海市总商会联合发布实施。其中,《清廉民营企业建设通用要求》团体标准(T/LZSH 0001—2022)于今年9月5日更新发布,相较于原有标准强化了党建内容,增加了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等关系的处理内容,进一步推动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T/LZSH 003—2022)于今年9月13日发布实施,填补了国内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评价标准化空白。两项标准共同构成了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评价持续改进的闭环,为民营企业清廉建设和评价提供全面、科学、可操作的指导。

  近年来,我市重点围绕政商、企企、企员“三对关系”,坚持党建领廉、标准立廉、制度固廉“三廉”并进,完善“清廉贷”政策支撑机制,科学化体系化推进清廉民企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规上民营企业清廉建设全覆盖,临海市工商联被评为全省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在全省清廉浙江建设推进会上得到通报表扬,还成功揭榜全省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现场会项目,“e企廉”应用场景被省工商联纳入“浙里亲清直通”跑道,荣获第三届基层清廉建设(浙江)十大创新经验创新提名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下阶段,我市将以临海规上民营企业清廉建设为基础,通过多种形式,逐步推开两项标准的推广和完善工作,继续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取得更多新成果、新亮点、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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