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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申领“公租房租赁补贴”

时间:2022-08-14点击:
  为了让更多有需要的新就业职工享受住有所安的福利,日前,记者从区住建局获悉,根据《关于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新就业无房职工被纳入我区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据悉,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主申请人具有黄岩区城镇户籍,或者持有黄岩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申请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0年台州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低于69488元,申请人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主申请人取得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最长不超过7年,同时,申请人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0万元,在各类企业投资累计不超过30万元,名下至多有1辆购置价格低于15万元非营运机动车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浙里办”,搜索“黄岩公租房”应用,在公租房申请模块在线填写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下载后签字上传提交后即可完成申请。

  区住建局将根据民政大救助报告以及房产、车辆等接口数据进行审核,约15个工作日将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审核结果。申请成功的家庭通过“黄岩公租房”应用中的合同网签模块线上签订合同,次月开始按季度发放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保障对象2人以下的,月补贴200元,保障对象3人以上的,月补贴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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